企業在創業初期一般都像嬰兒一樣,只有強烈的生存欲望,而并不在意生存究竟為了什么,但是對著其發展壯大,生存已慢慢不是問題,人就要追求如何生活得更幸福、更有價值;同樣,當企業不再面臨生存挑戰而面臨發展選擇之時,企業的使命、信念、理想一類等的問題便會自然產生。
根據企業的概念,其目的包括兩個方面:“滿足社會需要并獲得盈利”,即“顧客滿意+合理利潤”,它反映出企業社會與經濟兩方面的職能與責任。然而,在管理者實際決策之時,兩方面目標的完全保證往往不如單一目標的不懈追求來得簡單明確,況且社會利益與經濟效益對于企業而言非總是協調、統一的。在這種情況下,管理者的決策可能遇到這種問題:在企業經營中究竟是以什么作為本質目的進行追求?是“合理利潤”為目標、“顧客滿意”為手段,還是“顧客滿意”為目標、“合理利潤”為回報?這并非是要評判哪種方式正確,而是要通過這一問題的討論,使管理者對自己企業的使命、經營信念與企業文化等方面有更進一步的認識。
關于企業的社會責任問題從來就有兩種不同的看法,其中主張企業只應負有限社會責任的人士認為:在一個自由競爭的市場體系下,企業追求私利極大化的過程會導致社會極大化的結果;擔負社會責任的企業往往以犧牲企業利潤和效率為代價;社會的公平取決于代表民意的政府,而不應有企業領袖來參與;企業管理者應接受更多的營銷、生產、財務方面的職業訓練,社會決策并非他們之所長;企業利潤分散于社會既不穩定又不充足,不能有效地解決好社會問題。因此認為企業主要是完成其經濟任務、追求利潤目標,社會問題則由政府或社會本身來解決。
另一種觀點認為企業應該具有社會責任感,因為這對企業本身有很大的好處。如果企業都不進行大規模裁員就不會有很高的失業率,相應的購買力也不會下降,企業市場便不會萎;如果企業不管社會問題,很有可能會導致社會混亂,受害者仍是企業;同樣,如果企業不顧社會問題,人民就會轉向政府,要求對企業進行更嚴厲的管制,這有可能更為糟糕;還有許多問題的確是由企業造成的,企業有義務負責完善、改善社會壞境及其公眾形象。
企業作為一個經濟系統,無論從哪一方面來說都必須是盈利的,千方百計地提高經濟效益毫不疑問是管理者的中心任務。然而,盈利是應該被直接作為目的來追求,還是被當成一種過程產物來看待,這一問題確實是值得管理者考慮的,尤其是那些經營較好、正在謀求進一步發展的企業更應慎重考慮這一關系。如果管理者把盈利水平作為最高目標加以追求,其他的一切搜只是實現這一目標的手段,這比較容易導致經營方面的短期行為、影響戰略目標的穩定,容易使企業去追逐高回報率的行業或市場,而不易使企業在長期競爭中把注意力集中于自身素質的提高,這可能會對企業長遠的生產與發展基礎性的動搖。相反,若是企業把更多的精力用與關注市場、用戶,對市場的變化、用戶需求發展的趨勢能夠了解和掌握,并迅速做出反應,甚至引導、把握趨勢的變化,企業就將在這一市場上長久不衰、日益興旺,相應地不僅盈利水平會較高而且穩定性會很好,同事高市場占有率與良好的公司形象所導致的經營風險會很低。由此可見,如果企業把眼光更多地放在服務對象身上,更多地關注長遠的社會、市場、顧客利益,社會和用戶是會充分予以回報的。利潤作為服務過程的產物將自然而然地產生而無需刻意追逐。